外国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为做好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覆盖工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我院始终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指导思想,努力创建“志存高远、乐观向上、刻苦勤奋、崇尚文明”的优良院风与学风,积极探索我院学生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机制。现依据学校有关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得分为思想品德素质测评、业务能力素质测评和身心素质测评三项分数之和除以3。在校期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等于各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平均分。
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原则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坚持以班级为单位,量化测评到学生个人,事事及时记录,定期公布,认真保存。
3、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与自我发展,由各级学生干部认真做好每项德育测评内容的检查记录、汇总上报。学生干部全员管理,全体学生互相监督。
4、院领导、辅导员与任课老师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监督审核。
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标准
(一)思想品德素质测评
满分为100分,每个学生每学年思想品德表现积分公式为:
Si=100+Si1-Si2
Si——思想品德表现总积分
Si1——思想品德表现奖分
Si2——思想品德表现扣分
1、 奖分:
(1)受学院里通报表扬一次加3分,全校通报表扬加5分,对事迹突出的好人好事,经校、学院批准可加10分;
(2)被评为省、市级优秀者加7-15分。
(3)期末被评为学院级或校组文明宿舍,其成员每人加5-10分。
(4)在宿舍卫生抽查中获优秀宿舍称号每人加3分。
(5)在全学期中,未发现迟到,早退及旷课现象,评为全勤奖加8分。
(6)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义务服务活动的,加3分。
(7)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加5-10分。
(8)拾金不昧,根据数额酌情加4-8分。
(9)助人为乐,争做好人好事,每人次加3-6分。
(10)对校、学院提出建议性意见并被采纳加3-6分。
2、扣分
(1)各项集体活动中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
(2)在会场起哄、大声喧哗者扣10分。
(3)在教室、会场等公共场所吸烟者,扣5分。
(4)无故旷课者每次扣10分,上课迟到早退者每次扣4分。
(5)无故晚归或影响他人休息者(含熄灯后点蜡)扣5分,夜不归宿者扣10分。
(6)早操、课外活动迟到者扣2分,无故缺勤者扣5分。
(7)违反就餐秩序,乱倒剩饭菜、乱倒垃圾、乱泼水者扣5分。
(8)升旗仪式缺勤者每次扣5分。
(9)缺乏诚信造成一定影响者扣10-20分。
(10)违反学生公寓中心的管理规定,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扣10分;被评为脏、乱、差宿舍的成员每人扣3分,宿舍长扣5分。
(11)学生干部(宿舍长、班团小组长以上干部)工作失职者每人次扣5分。
(12)值日生失职者扣3分。
(13)不服从学校检查人员职责范围以内的检查管理,与检查人员争吵,谎报姓名或有不文明行为、语言者扣10分。
(14)在公共场所及在各种活动中有不文明行为及污言秽语,衣冠不整者,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15)受到校级通报批评的学生扣5分,学院级通报批评扣3分;
受警告处分者扣20分;
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扣30分;
受记过处分者扣40分;
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扣50分。
(16)各学院所指定的测评员要恪尽职守,凡发现渎职、徇私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扣5分。
(二)业务能力素质测评
学生的业务能力素质及智育积分考察。公式为:
Zi=Zi1+Zi2
Zi为业务能力素质积分
Zi1为学习成绩积分
Zi2为业务能力奖励加分
1、学习成绩积分:
(1)每学期学习成绩积分计算法:本学院全年级统一开设的必修课和选修课,每门课程按百分制成绩相加之和除以全部必修课和选修课程科目数。外语成绩通过国家四级者加5分,计算机通过国家二级者加5分。
(2)学习成绩积分的调整值:
由全校统一开设的选修课,若不是全班或全年级共选的课程,每门选修课的加分值按下表计算:
| <2
| 2-4
| >4
|
>90优
| 1
| 1.5
| 2
|
80-90
| 0.8
| 1
| 1.5
|
70-79
| 0.8
| 0.8
| 1
|
60-69
| 0.5
| 0.6
| 8.8
|
2、业务能力、奖励加分:
(1)凡在本学期具备下列条件者按下表加分:
| 国家级
| 省部级
| 市级
| 校级
|
学术论文
获奖
| 25
| 15
| 10
| 6
|
论文发表
| 10
| 6
| 4
| 3
|
(2)在各项比赛活动(体育比赛在身心素质中体现)积极报名参加的加1分。全校性比赛活动中,经校方认可前二名加5分,学院前三名加3分。
(3)参加省、市各种比赛获前三名者加5-20分。
(4)在全国全省统考中获前三名者加20-25分。
(5)社会工作加分:
职务
| 优
| 良
| 可
| 差
|
组长、团小组长、课代表、宿舍长
| 3
| 2
| 1
| -3
|
学院学生会委员、团总支委员、班委会委员、团支部委员、广播站长、宿舍层长
| 6
| 4
| 2
| -6
|
校学生会委员及社团负责人、学院学生会主席、学院团总支书记、班长、团支书、宿舍楼长
| 8
| 6
| 4
| -8
|
(三)身心素质测评
按每个学生体育积分和心理素质积分计算,公式为:
Ti=Ti1+ Ti2+ Ti3+ Ti4+ Ti5
Ti1——体育课的成绩积分
Ti2——体育达标状况积分
Ti3——体育赛事积分
Ti4——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积分
Ti5——心理素质积分
1、身体素质:
(1)体育课成绩百分制计入体育积分
优:90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0分,无体育课的学期,该项积分为零。
(2)体育课达标情况
达标:优10分,良8分,合格6分,未达标扣3分,无达标测验的年级此项积分为零。
(3)体育赛事加分
参与加分:
报名并确实参加比赛及为赛事工作服务、表演、拉拉队人员。
按赛事级别加分,省级加3分,院校级加1分,学院级加0.5分。
赛事加分:
名次
加分值
| 破纪录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精神
文明
|
省级
| 20
| 15
| 13
| 12
| 11
| 10
| 7
| 6
| 5
| 12
|
市级
| 14
| 12
| 9
| 8
| 7
| 6
| 5
| 4
| 3
| 8
|
校级
| 12
| 10
| 8
| 7
| 6
| 5
| 4
| 3
| 2
| 7
|
学院级
|
| 5
| 3
| 2
|
|
|
|
|
|
|
注:参与分和赛事积分可累计相加
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得全部分数,非主力队员减半
同时参加数项者可累计加分,参加同一项目取最高分
(4)身体健康状况积分
健康状况
| 基本要求
| 积分
|
体质好
| 一般无病假
| 10
|
体质较好
| 病假一学期不超过三天
| 8
|
体质一般
| 病假一学期不超过一周
| 6
|
体质弱
| 病假一学期不超过二周以上者
| 4
|
2、心理素质
| 强
| 较强
| 一般
| 弱
|
心理适应能力
| 4
| 3
| 2
| 1
|
耐挫能力
| 4
| 3
| 2
| 1
|
协调能力
| 4
| 3
| 2
| 1
|
情绪控制能力
| 4
| 3
| 2
| 1
|
注:该项积分由辅导员、班团干部酌情评分
四、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意义与作用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我院对全体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文明修养、诚实守信、学习情况、考勤情况、卫生情况、工作情况、优秀表现、纪律安全、日常行为、生活表现等各方面情况比较客观的综合量化评价。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为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评奖、评优、评助等提供主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