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系晚自习检查管理办法
一、前言
晚自习是我院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晚自习的管理,有利于学生进一步理解和消化课堂教学内容、预习未学的课程;有利于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扩大学习范围,优化知识结构;有利于加强学生课外活动管理,减少不安全因素。对培养学生良好的学风,保持学校良好的校风有着重要作用。为加强我系晚自习管理、规范秩序,增强晚自习学习效果,活跃学习氛围,现就晚自习课堂提出以下管理办法:
二、参加晚自习对象、时间
1、对象:英语系语系全体学生
2、时间安排:周日至周四晚 7:30—9:30,中间8:20—8:30为休息时间。
三、晚自习纪律要求
1、学生必须准时到指定教室参加晚自习。
2、晚自习期间,不准在教室或走廊大声喧哗,随意走动,讨论问题不准影响其他同学学习。
3、晚自习期间不得随意出入,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晚自习值班人员请示,得到允许方可外出。
4、晚自习期间不准放音乐、不准在教室接、打手机,不得吃零食,以保证学习质量。
5、晚自习时间各班不得组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果有特殊情况提前一天上报辅导员审批。
四、考勤办法
1、晚自习实行考勤制度,考勤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按正常上课进行考勤。各班班长、学习委员负责考勤,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做好每晚的考勤记录,如实登记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和旷课情况。系部将不定期检查各班晚自习情况,如果发现考勤中有虚报行为,要追究考勤人员的责任。
2、各班考勤负责人于周四将上周考勤情况交至系团总支。系团总支汇总后,将考勤结果张贴至系公告栏。
3、考勤结果应该真实公正,不得私自修改考勤结果;所有干部有权有责抓好各班晚自习纪律,此项工作成绩将作为学生个人和各班综合测评、优秀班干部和优秀班集体评选的一项依据。
五、请假办法及规定
1、各班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切实保证晚自习的出勤率。
2、晚自习时间,因病或因事无法参加晚自习者须向班主任(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并将有效请假条(经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外语系公章)于当日晚自习前交由班委以备检查,无效假条视为旷课。学生因病请假,须附校卫生所或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急诊等特殊情况除外);因事请假,需有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
3、班级举办集体活动或班级大部分人员需要参加学校社团活动而无法上晚自习,应提前跟老师请示,得到批准后,再告知检查人员,以作备案。
4、无正当事由不批准事假。
六、考核办法
1、凡无故不上晚自习者,视为旷课,并给予系部通报批评。
2、对于一学年内出现三次通报批评或者一次(含)以上警告处分的学生不允许参加奖学金评定,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评比,入党积极分子则取消其积极分子资格。
4、晚自习期间班委要起带头作用,各班班长,副班长负责本班考勤和纪律,纪律混乱将追究其责任,班委、学生会成员、党员违反晚自习纪律规定者,加重处罚。并对自己的错误做出检讨。
5、每学期班级自习率达不到90%的班级取消“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的评选。
七、监督
1、对于他人喧哗吵闹情况,各班同学有权制止并上报值班检查人员。
2、晚自习实行辅导员抽查制度和学生会人员检查制度。
3、各班同学对本班考勤工作进行监督,如有作弊,可向系团总支举报。
监督电话:2159728
沧州师范学院英语系团总支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