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本科毕业论文是实现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的主要手段。为保证毕业论文工作的顺利完成,提高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加强规范化管理,我院根据《沧州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特制定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毕业论文的组织管理
第一条成立外国语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分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席,由5-7名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水平较高的专家组成,负责组织外国语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研究方向成立毕业论文工作小组,教授或副教授担任组长。
第二条实行学院、教研室、指导教师三级管理,指导教师负责制的管理形式;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工作的各阶段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第三条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由具有丰富理论和教学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助教可担任导师助理,参与指导工作。
第四条各阶段进度及具体工作要求见《英语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写作工作进度》。
第五条学院于第七学期召开毕业班全体学生大会,并开设毕业论文写作课程,对撰写毕业论文的工作进行部署,解释选题原则和方法,说明学术规范与格式规范。
第二章 毕业论文的选题
第六条选题原则
(一)毕业论文选题需与专业培养目标相符合,体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充学生所学知识,使学生受到全面的锻炼。
(二)选题尽可能结合社会实践,尽可能反映学科的前沿问题和热点问题,选择有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
(三)课题可以从下列来源取得:教师提供选题;学生自拟题目;教师的科研任务;社会有关单位委托的课题;其他来源。
(四)选题类型应多样化,要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语言知识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
(五)选题应考虑学生自身的专业基础、实践水平以及学院当前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和院外相关资源的可利用性。题目大小要适中,以保证学生在一定的时间内充分利用上述资源、经过努力能完成研究和论文写作任务。
(六)毕业论文题目的深度、广度和难度要适中,工作量饱满,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七)毕业论文的选题应保证一定的更新率及类型的多样性,原则上近四年内论文题目不能重复。
第七条选题程序
(一)题目由指导教师提出(也可由学生提出,但需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题目报外国语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安排教师论证论文选题的可行性,并给出反馈意见。
(二)学生与指导教师沟通后,确定论文题目,填写《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征题、审题及选题表》并上交教研室。
(三)毕业论文题目选定后,指导教师填写《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经外国语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委员会审批后向学生下达执行。题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确需变动的,必须经外国语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审批后更改。
第三章 毕业论文的开题
第八条学生选题确定后,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已下达的《沧州师范学院毕业设计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进行毕业论文的前期调研与资料收集工作。期间,每名学生至少要查阅15篇相关参考资料。
第九条学生撰写《沧州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并于规定时间提交,由指导教师审核。外国语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委员会安排学生在工作小组(包括指导教师在内,不得少于3人)的范围内作开题报告,参加开题报告的教师应对开题报告所涉及的选题是否恰当,研究设计是否合理、可行,研究内容与方法是否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等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填入《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论证记录表》,评议合格者方可开始论文写作。
第四章 毕业论文的指导
第十条外国语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根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以及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
(二)下达并落实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审定本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指导教师。
(三)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开题和进行中期检查,确保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
(四)确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程序、领导和监督答辩工作。
(五)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确定,优秀论文评选等工作。
(六)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撰写书面总结材料。
第十一条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直接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学生整个毕业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负责。
(二)指导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研究工作经验,并具有与论文选题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三)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8人。
(四)根据已批准的任务书及开题报告进行指导。
(五)随时了解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展情况,对毕业论文中所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并填写《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
(六)做好毕业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填写《沧州师范学院毕业设计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记录》。
(七)毕业论文必须首先经指导教师评阅通过。指导教师应依据《外国语学院毕业论文评分标准》,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全面、认真地评阅,并填写《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指导教师用表)》。
(八)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对学生的要求
(一)高度重视毕业论文工作,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的任务。
(二)树立正确的学术研究思想和观点;树立严谨、负责、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和创新的精神。
(三)学生在完成查阅文献、实习或实地考察后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之前,须先向指导教师提交“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初稿,经指导教师审核确定开题报告内容后,填写《沧州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
(四)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撰写情况,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按要求将毕业论文文本交给指导教师。
(五)学生缺勤(包括病假、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论文规定时间1/3以及以上者(指导教师无法与学生联系,视同缺勤),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需要重新补做。
(六)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应根据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整理填写《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答辩前按要求打印并整理相关系列材料。
(七)学生需对自己的毕业论文负责。一要承诺在毕业论文中没有违反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和侵犯行为的书面声明,若无该声明或发现有上述行为的,不能参加论文答辩;二要明确引用内容来源,凡是毕业论文中的引证、引述处皆须注明出处。
(八)认真做好答辩准备,并按时参加论文答辩。
(九)完成论文答辩后,将修改好的论文按要求进行装订,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论文指导教师,否则取消答辩成绩。
第五章 毕业论文的撰写
第十三条毕业论文的撰写应符合任务书及开题报告的要求,观点正确,语言规范,内容充实,论据充分,结构严谨,结论正确。
第十四条毕业论文由中文封面、英文题名页、郑重声明、论文使用授权说明、目录、英文摘要和关键词、中文摘要和关键词、正文(文内夹注)、参考文献、致谢、附录等部分构成,各部分具体要求见《外国语学院毕业论文撰写规范》。
第十五条毕业论文不得少于5000个词,引用参考文献不得少于15篇。
第六章 毕业论文的评阅、答辩与成绩评定
第十六条指导教师应依据《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认真地评阅,根据文献综述、开题报告、文题相符、专业水平、写作水平、写作规范、成果的理论和实际价值等方面,以及在论文(设计)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及工作量大小等情况,综合评价论文(设计)的质量,按百分制给出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成绩并填写《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指导教师用表)》。
第十七条毕业论文(设计)经指导教师评阅后,由外国语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委员会组织评阅小组,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交叉评阅。每份论文的评阅专家应不少于3名。评阅专家应具备学校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要求的资质。评阅专家应实事求是地写出评阅意见,依据《外国语学院毕业论文评分标准》给出评阅分数,并填写《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评阅教师用表)》。只有在超过半数的评阅专家同意答辩时,该毕业论文(设计)方可参加答辩。
第十八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由外国语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委员会组织并主持。根据需要,可组成若干答辩小组,选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学识水平高的专业教师担任答辩小组成员,由3—5人组成,其中设组长(或称答辩委员会主席)1名。另设答辩秘书1名作现场记录,设计时员1名,工作人员若干维持秩序、组织学生。答辩秘书、计时员、工作人员不参与论文(设计)评议。在毕业论文答辩前,答辩小组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提前一周将答辩安排与答辩小组人员组成情况报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审批和备案。
第十九条答辩程序和要求
(一)秘书宣布答辩委员会委员名单
(二)答辩委员会组长主持会议,宣布答辩开始
(三)秘书介绍答辩者资格审查情况
(四)答辩者报告论文(设计)主要内容
1.简介自我:答辩人用简短语言精练明了地介绍自己的姓名、专业、班级及主要的研究方向。
2.简述梗概:答辩者就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作简要报告(梗概):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研究问题的关键所在;解决问题的对策和特色;对策的主要论据和结论。简述梗概应该使人对自己所写论文(设计)有一个简要而全面的印象和了解。
3.简明自评:答辩者用简明的语言对文章作自我评价:研究的题目有何价值?认识有什么提高?有何心得?有何不足等。关键要突出文章的创新点在什么地方,有什么现实意义。
4.答辩自述一般为10—15分钟,答辩者要很好的把握时间,把问题讲述圆满。讲述既不能过于冗长,累赘无绪,超过规定时间,也不能过于短促,词不答意,使人不知所云。
(五)答辩者回答必答题及答辩委员会老师提问
1.在每一个答辩者参加答辩之前5分钟,告诉答辩者必答题。必答题为答辩委员会在论文(设计)答辩之前针对论文(设计)内容所提,数量为2—3个。提问后可以允许学生独立准备5分钟后再作答,也可要求学生不做准备、当场立即作答。回答问题可以是对话式的,也可以是答辩教师一次性提出所有问题,学生按顺序逐一作答。根据学生回答的具体情况,答辩教师随时可以有适当的插问。
2.答辩者在报告论文内容后首先回答给定的必答题,不能回避。
3.答辩者回答答辩委员会老师的现场提问,提问一般限于文章所涉及的学术范围之内,数量为3—5个。
4.答辩者回答问题的时间一般控制在15分钟左右。
5.答辩小组老师不得对自己指导的学生论文(设计)进行提问,应实行回避原则。
(六)答辩委员会暂时离开答辩现场,举行会议对论文(设计)进行评议,就是否通过论文(设计)答辩进行评定,并按照《外国语学院毕业论文评分标准》给出学生答辩分数。
(七)答辩委员会组长宣读意见,当面向学生就论文和答辩过程中的情况加以小结,肯定其优点和长处,指出其错误或不足之处,并加以必要的补充和指点,同时当面向学生宣布答辩是否获得通过,宣布论文(设计)评议及结果。
(八)答辩会上所提问题、回答内容、学生的答辩表现及水平、评判结果要详细记录并记入《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情况及成绩评定表》。
第二十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专家评定成绩和答辩成绩按照0、3,0、3,0、4的权重加权平均计算得出。
第二十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的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五级记分与相应的百分制分数对照如下: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第二十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分布应控制在优秀不超过15%、良好不超过40%;确未达到论文(设计)及格要求或未通过论文(设计)答辩的,成绩要评定为不及格。毕业论文(设计)各项成绩均记入《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第二十三条对违规抄袭、由他人代做的毕业论文,一经查实,按作弊处理。
第七章 毕业论文的资料保存与工作总结
第二十四条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资料由学院统一核准装袋封存,保存期至少四年,其中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长期保存。
第二十五条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教研室将毕业论文的全部资料统一收齐后上交学院存档。归档资料应完整无误,份数齐全。资料包括:
(一)毕业论文(包括:中文封面、英文题名页、郑重声明、论文使用授权说明、目录、英文摘要和关键词、中文摘要和关键词、正文(文内夹注)、参考文献、致谢、附录)
(二)学生个人的存档资料(包括:选题表、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中期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原件(需装订成册)、指导记录表、成绩评定表(指导教师)、成绩评定表(评阅专家)、答辩情况及成绩评定表、成绩评定表(总评))。
(三)毕业论文电子版,每位指导教师将所有电子文档装入一个文件夹(用自己的姓名作为文件夹名)。
(四)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归档材料(包括:工作领导小组人员一览表、指导教师资格审查表、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选题情况统计表、选题质量分析报告、开题报告论证记录表、中期检查记录、答辩分组名单及答辩日程安排、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优秀指导教师推荐一览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报告表)
第二十六条学院按照《沧州师范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工作,被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应认真填写《沧州师范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第二十七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真进行书面总结。总结的内容包括: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的统计分析;对毕业论文(设计)规范的执行情况、意见和建议,以及对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