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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6-04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参评范围及比例

(一)凡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均在参评之列。

(二) 学生毕业论文一般优秀率不超过毕业论文总数的15%;在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论文中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比例不超过毕业论文总数的5%。

二、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标准

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应符合以下标准:

(一) 毕业论文总成绩优秀,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

(二) 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三) 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毕业论文的观点和方法具有创新性。

(四) 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有较好的实用(参考)价值,或有一定潜在的经济效益。

三、评选的组织

评选工作在外国语学院院长,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下进行。

(一) 指导教师或答辩小组结合毕业论文评审、答辩工作进行初步推荐。

(二) 经各组讨论同意后报外国语学院,由外国语学院院长组织毕业论文指导与答辩委员会按照参评条件进行初步审定。选出5%的优秀论文,被推荐的论文由指导教师写出点评意见(一般不少于100字),填写“沧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推荐表”。

(三) 经外国语学院初步审查写出评审意见后,将参评学生名单、学生论文、推荐表及其他有关资料送教务处。

四、时间要求及上报材料

(一) 按时上报评选学生名单和材料,时间为规定毕业学期的第十六周。

(二) 上报材料应包括:

1、优秀毕业论文推荐表。

2、毕业论文打印文稿一份,完整毕业论文电子版一份。

五、奖励办法

凡被评选为“优秀毕业论文”的学生,沧州师范学院将颁发证书和奖品,并将获奖论文编入《沧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