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毕业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专家评定成绩和答辩成绩按照0.3,0.3,0.4的权重加权平均计算得出。
二、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的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五级记分与相应的百分制分数对照如下: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三、有令人信服的独特见解的论文可优先考虑评优秀。定稿后的论文中有重大政治思想错误或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有抄袭他人作品的评不及格。
四、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分布应控制在优秀不超过15%、良好不超过40%;确未达到论文(设计)及格要求或未通过论文(设计)答辩的,成绩要评定为不及格。